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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云朋 | 金融风险处置研究(下篇)

 

 

本文节选自《金融学前沿报告(2023)》,作者范云朋,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金融风险与金融监管研究室,助理研究员。全文共约2万字,本公众号分上、下两篇推出,本期推出下篇。

 

 

金融学前沿报告(2023)

主编:张晓晶

副主编:张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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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在金融风险处置中的作用

 
政府在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中处于核心地位,肩负防范、化解和处置金融风险的职责,统筹协调整个金融风险处置过程,包括明确金融风险处置主体及职责、实施金融风险处置工具、制定金融风险处置流程等,具体如下。

 

明确风险处置主体及职责

 

风险处置主体主要包括处置机构、监管机构、财政部门和存保机构四类,这些机构在金融风险处置过程中各司其职,共同维护金融系统的稳定和健康发展。处置机构负责制定并实施处置方案,对问题金融机构进行评估,并决定采取何种措施来解决风险和问题。在美国,《联邦存款保险法》和《多德-弗兰克法》赋予了美国联邦存款保险公司(FDIC)直接接管问题金融机构的权力。然而,对于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FDIC需要与财政部、美联储等联邦机构协商决定。监管机构履行监管职能,包括制定相关监管政策和规则,确保金融机构遵守监管要求,有效管理风险。此外,监管机构还可履行早期纠正职能,对金融机构的运营和风险管理进行监督,定期评估其资本充足性、流动性风险和整体稳定性,一旦出现监管指标异常波动等风险情形,监管机构应当提出风险警示,责令其限期整改。《金融稳定法(草案)》中对这一职责做了具体规定,如果金融机构逾期未改正,危及自身或金融市场稳健运行的,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可根据具体情形采取限制其高风险业务、责令其对损失吸收工具实行减记或转股等措施。在处置过程中,财政部门对公共资金的管理和控制负有唯一法定责任。处置机构需要在财政部门的批准下才可使用公共资金,包括提供流动性援助、破产清算、发放紧急贷款等。此外,美国财政部还可参与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认定。存款保险机构是风险处置的重要平台,其职能包括在金融机构倒闭后对存款人予以偿付、对投保机构采取早期纠正措施和风险处置措施、管理和运营存款保险基金等。这有助于积极防范和化解风险,维护存款保险基金的安全,并在一定程度上实现监管补位(张鑫,2021)。

 

压实各方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和处置责任,形成全链条处置安排是我国《金融稳定法(草案)》的重点内容之一。该草案规定,我国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处置工作由国务院金融委统筹指挥,金融管理部门、发展改革、财政等成员单位和地方政府协同合作。央行履行最后贷款人职责,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和行业保障基金管理机构也发挥其处置平台的职责,密切协调配合,共同落实金融风险处置工作,在处置金融风险时形成合力,确保金融系统的稳定和健康发展。此外,该法案要求各地方政府履行本行政区域内的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处置职责,但尚未厘清地方政府在处置过程中的具体角色。

 

实施金融风险处置工具

 

政府针对不同的处置情景和需求设立了多种风险处置工具,主要包括资本调整工具、资本转移工具、资本转移工具、清算和破产程序、救助措施和过渡安排等。从实施效果来看,这些工具可以分为以下两种:一是通融性的处置政策(Accommodating resolution policies)。这类政策是指政府采取广泛干预措施来缓解问题金融机构面临的流动性危机或资本短缺问题。典型的处置工具包括降低利率、提供紧急贷款、资本重组等。通融性政策有助于维持问题金融机构的特许经营价值,恢复存款人的信心。然而,这种政策也存在着加剧激励扭曲的风险,诱使银行将其风险转嫁给整个社会,增加银行危机的成本和道德风险的问题(Dell'Ariccia et al.,2008)。二是清理性的处置政策(Cleansing resolution policies)。这类政策旨在清理金融系统中的不良资产和风险。清理性政策的处置工具包括资产转移、债务重组、破产程序、机构关闭等。清理性政策有助于减少处置过程中金融机构的道德风险问题(Acharya,2009;Acharya and Yorulmazer,2007),并确保建立有竞争力、高效率和健全的金融体系。这两种政策在金融风险处置中具有不同的应用场景和目标,通融性政策旨在帮助金融机构渡过危机时期并恢复其正常运营,而清理性政策的目标是解决问题金融机构的根本风险并使其不再以原有形式存在。在实践中,政府可能会根据具体的风险状况,综合运用通融性和清理性政策,以实现金融风险的有效处置,在保护金融稳定的同时,最大程度地保护纳税人的利益,并促进健康、稳健的金融体系的建立。

 

《金融稳定法(草案)》规定,我国金融风险处置过程可使用重组、接管、托管、撤销、减记股权债权、债转股、向第三方机构转移被处置金融机构、设立过桥银行和特殊目的载体等工具,并规定股权、债券减记过程应按照股权、次级债权、普通债权的顺序依次实施。实际上,不同类型的处置工具对应不同的经济效应和使用成本,因此欧美等国对处置过程中不同工具的使用条件和使用顺序多有限制,但我国对此尚缺乏明确规定,有待进一步优化。

 

制定金融风险处置流程

 

金融风险处置过程可分为处置前对问题金融机构的认定、实施处置过程、退出处置过程三个阶段,各阶段具体流程如下。

 

首先,在问题金融机构的认定阶段,处置机构和监管机构会进行全面评估,以确定机构是否处于风险和困境中,这一阶段涉及对其财务状况、资本充足性、风险管理能力等方面进行审查,以便制定相应的处置方案。欧美等国已经形成了一套完整的标准体系,主要包括三个关键要素:即金融机构是否已经或可能资不抵债、金融机构是否已穷尽私营部门救援手段、金融机构的处置是否符合公共利益。若金融机构符合以上三个要素,则可以进行处置,未通过公共利益评估的金融机构则进入正常破产程序。相较于欧美等国,我国现阶段对问题金融机构的判断缺乏更为细致、更为明确的标准,主要以金融机构的资本充足率和不良资产率作为主要判断指标,这些指标虽然能够反映金融机构的财务状况和风险程度,但并不足以全面评估问题金融机构的实际状况和对金融系统稳定性的影响。

 

其次是实施处置过程的阶段。处置机构将根据评估结果制定具体的处置方案,方案需考虑处置组织机制的适应性、处置计划实施的资源匹配性、处置计划的衔接性和内容的全面性(陆海天,2020)。处置机构将与相关方合作,确保措施的有效实施,并监督进展情况。根据英国《2009年银行法》和《2012年金融服务法》,英国实施金融风险处置的过程主要包括稳定和重组两个阶段,并对每个阶段相关部门的具体职责做了明确规定。首先,英格兰银行尝试通过内部纾困、私营部门转移等工具稳定金融风险,确保金融机构关键功能的持续运行;待风险暂时稳定后,协同其他监管部门进行对问题金融机构的重组,恢复市场对金融机构的信心。相较之下,我国尚未规定处置过程的具体流程及相应的操作机构,金融风险处置机制仍需进一步完善。

 

最后是退出处置过程的阶段。当问题金融机构经过一系列处置措施恢复到稳定的状态后,处置资金和处置机构的权利将逐渐退出。在退出过程中,应严格执行退出条件和时限,确保处置过程的有效性和透明性,最大程度地保护公众利益。英格兰银行处置权利的退出时机取决于使用的处置工具,内部纾困工具需要等到多数股权转移至新股东下才能退出处置,私营部门转移工具则需等待转移完成后退出处置,过桥银行工具需等到过桥银行出售给其他金融机构后退出处置。目前,我国还未在法律层面上对处置资金和处置权利的退出渠道和退出时机做出细致规定,影响了处置过程的效率和处置资金的持续性。在已完成的包商银行、安邦集团等的风险处置中,公共资金在新设立的机构中均占有较大股份,被迫继续承担处置完成后金融机构的经营风险。

 

金融风险处置措施的影响

 

从目前各国的金融处置实践来看,处置工作已取得一定成效,高风险问题金融机构得到有序处置,市场纪律进一步强化。但与此同时,在利用风险处置工具、宏观政策等措施实施处置的过程中也引发了新的问题,风险处置措施的具体影响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道德风险效应

 

处置机构存在拖延处置的行为。当问题金融机构出现时,处置机构可能不会立即采取行动,而是倾向于资本容忍(Capital forbearance)。即处置机构可能会允许资本不足的银行继续经营,等待私人资本注入来帮助其恢复正常经营(Recovery),将损失转嫁给股东、管理者或债权人。资本容忍是危机管理过程中的普遍现象,在Laeven和Valencia(2008)分析的42个跨国危机事件中,大约三分之二的事件出现了长期的资本宽容。这种处置过程中的拖延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原因:其一,处置机构管理人员出于职业担忧。在选择处置措施时,管理者倾向于把个人利益置于优先地位,更关注其任职期间的绩效和职业声誉,而忽视处置措施所产生的长期成本。因此,处置机构的管理人员通常希望在其任期内保持良好声誉,不愿意在任期内承担处置的成本,推迟对问题金融机构的认定和处置,直到离任并将问题留给继任者(Kane,1990)。这种情况在开展政治选举前尤为明显,地方政客会干预问题金融机构的破产倒闭(Brown和Dinc,2005),降低地方政府对问题金融机构开展财政救助的可能性(Bian et al,2020),拖延对问题金融机构的处置。Bian等人(2020)的研究发现,在直接选举前一年,地方政客救助陷入困境的金融机构的可能性降低了30%。其二,处置机构不愿承认自身问题,或是表明其强硬态度。处置机构的声誉也是一项重要资产。一方面,处置机构本身希望保持“有能力的监管机构”的声誉,担心公开处置问题金融机构的行为会释放出处置机构识别能力不足的信号,降低投资者对监管系统的信心。如果监管质量不断下降,投资者可能会争相从银行等金融机构撤资,风险将从特定的问题金融机构蔓延至整个金融系统,甚至可能引发系统性金融危机。另一方面,拖延处置可能是为了表明其强硬态度,等待问题银行独立承担风险,降低对政府财政救助的依赖(Shapiro和Skeie,2015)。其三,财政预算约束或是薄弱的处置技能限制了处置机构的行动。实际处置过程中,可能存在财政预算不足、相关法律授权有限、处置工具不足、内部信息缺失、处置速度缓慢等客观条件问题,限制处置机构的处置意愿。处置技能薄弱的处置机构更倾向于选择拖延处置或直接实施财政救助,不希望暴露自身的处置缺陷(Deyoung et al,2013)。此外,财政预算压力大的政府希望随着时间的推移分散处置成本,但这一措施可能会产生“多而不倒”的现象(Reinhart and Rogoff,2011),进一步降低开展处置行动的可能性。因此,处置机构宁愿选择不处置,采取容忍态度,但这一行为可能会带来更高的延迟成本(Cole和White,2017)。Cole和White(2017)的研究表明,2007-2014年间433家商业银行在FDIC处置过程中的延迟成本达185亿美元。这一高昂延迟成本包括如下几个方面:首先,银行可能会避开监管,暗中开展高风险投资;其次,在银行等待处置的过程中,优秀员工可能会因职业生涯的不确定性离职;第三,管理难度高的资产情况可能会恶化,这可能是由于熟悉该资产的员工离职,也可能是等待处置的银行的管理层不愿再负担高昂的维护成本。第四,市场状况可能会恶化,抵押贷款等银行资产的价值将会随之贬值。最终,处置机构的容忍行为可能会纵容问题金融机构的规模不断扩大,处置成本也随之急剧增加,超出处置机构的能力范围,导致系统性金融危机的爆发。

 

金融机构过于依赖政府救助。Bagehot(1873)认为,“对现有的坏银行的任何援助都会阻碍好银行的建立”。这一观点表明,虽然政府对问题金融机构的支持有助于解决市场失灵问题,但明确的政府救助的预期也可能会增加金融机构的道德风险和不正当激励。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其一,存款保险制度产生的道德风险。Diamond和Dybvig(1983)指出,虽然存款保险(DI)制度有助于防止挤兑,但明确的存款保险也增强了银行过度冒险的激励。对于固定存款保险(FRDI),其保费对所有投保银行以相同的方式计算,实际上是用较健康银行的保险费补贴风险较高的银行,这一模式将会鼓励问题金融机构提高杠杆率,从而导致破产概率提高,增强了银行系统的脆弱性(Demirgüç -Kunt和Detragiache,2002)。基于风险的存款保险(RBDI)的保险费取决于银行风险的某种衡量,优于FRDI,有助于降低银行的道德风险,但也会产生风险难以估计和福利权衡等问题(Matutes和Vives,2000)。此外,存款保险本身可能会引发更激烈的存款竞争,增加银行破产的无谓损失(Matutes和Vives,1996)。其二,财政救助产生的道德风险。Dam和Koetter(2012)对德国银行业的研究表明,政府财政救助预期每提高1%,银行陷入困境的可能性将增加7.1%。政府财政救助预期可能会对银行行为产生不正当的事前激励,增加银行陷入困境的可能性。对于规模较大的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其破产具有强烈的负外部性,处置过程将会获得更多政府资源的救助(Eisenbach et al.,2022),导致“大而不倒”现象。大银行预期他们的行为将会影响政府的救助反应,因此会采取比小银行更高的杠杆率(Davila和Walther,2020)。在大银行经营过程中,可能会存在各种有意或过度冒险行为,包括资产负债表的不合理膨胀(Demirgüc-Kunt和 Detragiache,2005)、对借款人的筛选和监控力度不足(Dell'Ariccia和Marquez,2006)、为高风险的项目提供融资(Demirgüc-Kunt和 Detragiache,2002)等,导致银行破产率的提高。此外,政府对大型银行的隐性担保将会扭曲金融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中小银行被挤出市场的风险增加,最终导致银行系统整体平均风险的提高(Eisenbach et al.,2022)。对于中小金融机构,处置决策的时间不一致将会导致中小金融机构的羊群行为(bank herding),以求“多而不倒”的结果。Acharya和Yorulmazer(2007)表示,如果整个银行系统都处于危机之中,政府处置一家银行的可能性比较小,事后对银行采取直接的财政救助是最理想的选择。“多而不倒”的担保诱使银行追求“相似性安全”(Luengnaruemitchai 和Wilcox,2022),为了增加被救助的可能性而相互模仿。例如,他们可能会向类似行业放贷、建立银行间贷款、在利率和抵押贷款利率等共同风险上下注等,导致银行资金集中在经济价值并不高的特定资产类别上,扭曲了金融中介机构的信贷分配和监督职能(Korte,2015)。

 

利益相关方缺乏约束动力。金融机构的债权人、股东等利益相关者被视为一种约束力量。然而,当其受益于处置措施而无需承担过多成本时,约束力量将失去效力。Ignatowski和Korte(2014)对存款保险的激励扭曲效应进行研究,结果表明存款保险的保护使银行的存款人没有动力监督银行或响应地调整风险溢价,甚至可能会与他们本应监督的银行家勾结。Colliard和Gromb(2018)分析了外部救助和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关系,认为过于宽松的外部救助规则抑制了私人利益相关者在破产前重组银行债务的动机,也会导致代价高昂的容忍行为。苏洁澈(2022)表示,当利益相关者无需承担全部交易成本时,更倾向于投资高风险高回报的项目以追逐更高的经济利益,同时也会迫使银行开展高风险行为以提高其竞争力,导致银行业的总体风险增加,危及金融体系稳定。Pancotto et al(2019)对银行恢复和处置指令(BRRD)的实施效果的研究表明,有效和可信的处置措施能够激励利益相关者采取更为谨慎的行为,监督金融机构以降低违约的事前概率。

 

经济增长效应

 

在处置金融风险时,除了常规的处置工具外,宏观经济政策也发挥了一定作用。宏观政策和金融风险处置措施的配合,在一定程度上稳定了金融体系, 避免深层次的金融系统性危机爆发。如果金融机构的问题未得到妥善处理,风险可能会从个别金融机构迅速扩散至整个金融系统,金融体系压力骤增。此时央行需要采取相应的宏观经济政策配合金融风险的处置,以帮助信贷市场恢复和实体经济复苏。Chen et al(2012)、Kapetanions et al(2012)分别运用DSGE模型和VAR模型研究了美联储的QE政策和英格兰银行的资产购买计划对本国经济的影响,结果验证了危机期间宏观政策提振产出的效应,两国实际GDP分别上升了0.4个百分点和1.5个百分点。危机期间宏观经济政策对经济复苏的影响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前瞻性指引。为挽救银行业危机,货币政策当局可能会承诺在实现经济复苏的某种特定目标前将会一直保持宽松的货币政策,引导私人部门产生低利率和高通货膨胀的预期,从而抑制实际利率水平的上升(Auerbach和Obstfeld,2005),刺激居民消费和需求的增加,达到经济复苏的目的。此外,央行的政策承诺也会向市场传达政府即将采取干预措施的信息,有助于提高政策信息的透明度,修复市场对金融机构的信心,避免出现投资者争相撤资的恐慌现象(Cecioni et al, 2019)。其次是资产负债表工具,即央行通过调节资产负债表的比例和规模,实现对经济的刺激作用。其一,直接购买金融资产,扩张资产负债表规模。央行通过集中购买国债和其他资产,向金融体系中注入流动性,推动市场长期利率的下降,促进信贷和投资活动,从而刺激经济增长。Meier(2009)和Neely(2012)的研究证明,美联储实施量化宽松政策时,美国长期国债的收益率出现了明显的下降。王树同等人(2009)表示,债券收益率的变化也会间接影响商业贷款利率水平,帮助金融机构恢复资金融通功能。其二,资产负债表重组。政府通过重组和整顿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表,帮助其摆脱不良资产和风险敞口,恢复信心和稳定金融系统。Kashyap et al(1992)指出资产负债表的重组有助于改善银行的信贷供应能力,促进投资和经济增长。其三,向金融机构注入资本,增加其资本充足性。央行通过直接购买金融机构的资产,实现流动性的定向分配,有效化解了问题金融机构的融资困境,抑制风险向整个金融系统的扩散。央行的购买行为也向投资者传达了积极的信号,提振市场信心,引导私人投资者对其投资组合决策进行再平衡调节,进一步缓解金融机构的信贷压力。但是,增加的流动性并未全部进入实体经济,部分资金以超额准备金形式积压在银行体系内部,对推动经济发展的作用有限(黄胤英和王锦华,2012)。

 

然而,虽然危机期间宏观经济政策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金融体系的稳定,但并未解决金融机构放贷能力和意愿不足的现象,对于刺激消费和经济复苏收效甚微(Bernanke et al,2014),甚至可能会产生新的风险。其一,可能会导致资产价格泡沫风险。央行缩减对实体经济的资金支持,向金融体系注入流动性,但受限于危机时期实体经济部门优质投资项目的匮乏,获得流动性支持的金融机构和企业可能会投资金融投机和炒作领域。股市和房市日趋繁荣,导致资产泡沫积聚,而失业率高居不下的现象并未得到根本改善,造成经济发展隐患(王维安和徐滢,2011)。其二,可能会削弱央行控制通胀的能力。货币流通速度会随着经济的复苏步伐不断增加,如果扩张性的货币政策未能及时得到调整,通货膨胀风险将会不断积累,最终可能会超出央行的控制范围(Krishnamurthy和Jorgensen,2011)。其三,可能会加剧央行资产负债表的风险。一方面,央行为处理问题金融机构,吸收大量风险资产,而危机时期风险资产的未来价值存在不确定性,央行资产负债表的质量恶化,央行资不抵债的风险增加。另一方面,央行通过卖出国债回收流动性时可能会带动商业银行、企业等其他国债持有主体的争相抛售行为,国债市场价格剧烈波动,央行资产减值风险增加(王维安和徐滢,2011)。

 

跨境溢出风险

 

宏观经济政策的实施并非封闭独立的,在全球经济一体化背景下,金融风险处置过程中宏观政策的实施不仅会影响本国经济,还会通过汇率、贸易、资本流动等渠道传导至其他国家,给其他国家尤其是新兴市场国家的经济发展带来极大的不确定性(Fratzscher et al,2018),各国的制度质量是决定溢出效应影响程度的重要因素。Chen et al(2012)和Fratzscher et al(2018)的研究表明,美国的量化宽松政策对新兴市场国家的溢出效应强于对本国的影响。Fratzscher et al(2018)进一步强调,各国的制度质量是决定溢出效应影响程度的重要因素。首先,汇率渠道是跨境溢出效应的重要机制。量化宽松本质上是一种货币冲击(齐晓楠等,2013),美元流动性泛滥,直接导致美元不断贬值。在金融一体化趋势下,新兴市场国家货币紧盯美元,美元贬值导致新兴市场国家货币呈现升值态势,助推新兴市场国家的实体经济产出水平的上升,国内通货膨胀水平也将随之上升(李自磊和张云,2013)。其次是贸易渠道。在进口方面,量化宽松政策下,美元滥发(李自磊和张云,2013)和国际游资的推波助澜(陈磊和侯鹏,2011)引发国际大宗商品价格暴涨。由于我国对国际大宗商品的进口依赖度高,其价格的上涨会成为我国输入型通货膨胀的重要推动因素。在出口方面,量化宽松政策对其他国家出口的影响呈现出“以邻为壑”(Beggear-thy-neighbor effect)效应,宽松的货币政策带动了出口水平的上升。聂菁和金洪飞(2015)的研究表明,美国的量化宽松政策对我国不同行业进出口的抑制效应不同,中高技术行业和高技术行业溢出效应的表现最为明显。最后是国际资本流动渠道。传统宏观经济理论认为,货币政策独立性、资本自由流动和固定汇率之间存在“三难”(trilemma)困境。然而,Rey(2015)指出,由于全球金融周期的存在,实际上在国家货币政策独立性与全球经济和金融市场影响之间存在"两难"(dilemma)的情况,一国的货币政策变化可能会通过资本流动渠道传导到其他国家,影响其金融稳定和宏观经济状况。次贷危机期间,美国本土投资需求有限,量化宽松政策注入的过量美元流动性流入国际金融市场,造成全球流动性泛滥。中国作为国际新兴市场经济体的代表,成为流动性“溢出”的首选之地(刘克崮和翟晨曦,2011)。国际热钱的持续涌入导致我国外汇储备和货币供给量的增加,进一步增加输入型通货膨胀压力。虽然量化宽松政策对中国短期资本流动影响明显,但与此同时我国政府也及时采取了各类措施平衡国内经济波动,因此并未对我国经济发展水平产生太大影响(路妍和方草,2015)。

 

随着银行业危机的缓解,非常规货币政策逐步退出市场,这一过程伴随着美元流动性的逐步收紧和大量跨境资本的回流,会对全球金融市场尤其是新兴市场经济体产生巨大冲击。根据谭小芬(2010)、易宪容(2014)、余振等(2015)等人的研究,量化宽松政策退出的外溢效应主要有两方面:在实体经济层面,非常规货币政策的退出标志着美国经济已逐渐脱离危机,开始稳步复苏。经济的启暖回升也会带来国际贸易的繁荣,在中长期有利于拉动我国外贸出口,降低进口成本,缓解输入型通货膨胀压力,助推我国经济增长。在金融市场层面,美元资产收益率走向上升渠道,热钱逐渐撤出市场,短期和中期内将会造成其他国家金融市场流动性短缺,货币汇率剧烈动荡,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都会遭受强烈的负面冲击,导致其他国家央行宏观政策调控和流动性管理处于两难境地。Lim at al(2014)对缩减量化宽松政策的模拟结果表明,无论美国量化宽松的退出路径如何,至2016年底发展中国家的资本流入都将减少10%。Eichengreen et al(2014)表示,各国金融市场规模的大小是影响量化宽松政策退出的溢出效应的主要因素:对于规模更大、流动性更强的市场,投资者能够更好地进行投资组合再平衡,因此该国金融市场遭受的打击会更大。

 

在货币政策正常化进程中,央行主要通过缩表和加息两种方式配合金融风险的处置。以美国为例,美联储实施常规货币政策造成了全球经济和金融市场的剧烈动荡。Caceres et al(2016)表示,这种溢出效应会因各个国家的汇率弹性、资本管制程度以及美元负债水平的不同而产生差异。Wu et al(2019)补充,基础设施良好、银行体系健全、经济高增长的国家受美联储上调基准利率的负面影响较小。孙焱林和张倩婷(2016)、李欢丽和李石凯(2017)、肖卫国和兰晓梅(2017)等人的研究表明,加息和缩表会打破全球资本运行格局,强势美元周期日益凸显,中美利差逐渐扩大,通过资本流动、汇率、利率等渠道对新兴市场的物价、产出、证券价格等产生显著影响。从资本流动渠道来看,在美联储缩减资产负债表规模的市场预期下,美元资产对国际资本吸引力上升,短期内国际资本回流现象加剧,新兴市场国家的资本流动先于发达经济体受到负面冲击,新兴市场流动性趋紧,资本价格波动更为明显。肖卫国和兰晓梅(2017)使用TVP-VAR模型的分析结果表明,资本外流会导致我国房价先急降后缓升,股价先攀升后急降的趋势。李欢丽和李石凯(2017)表示,美联储的缩表预期再加上特朗普政府的减税政策,甚至可能会引发新兴市场资产泡沫破裂。从汇率渠道来看,一方面,由于量化宽松期间美元资金的低融资成本优势,许多国家大量融入美元资金,随着加息和美元的逐渐走强,这些国家的外债偿还压力加重。另一方面,人民币实际有效汇率相对下降,对我国产出水平造成先负后正的影响,短期内会提高国际大宗商品的进口成本,产出水平下降;对于中长期,人民币相对贬值刺激出口的效应显现,出口产品竞争力提升,带动我国产出水平的增加。从利率渠道来看,美联储加息可能引发全球证券市场利率上升,对其他国家的证券市场产生溢出效应,导致证券价格下跌和收益率的上升。此外,美国国内的利率上行趋势会产生收入吸收效应,引导美国居民增加储蓄缩减消费,导致美国进口需求下降,通过贸易收支的变化对我国的产出水平产生负向影响。

 

再分配效应

 

当前被学界广泛讨论的救助措施主要有两种,内部纾困(bail-in)和外部救助(bail-out)。一般认为,仅部分救助银行的内部纾困计划在福利成本方面优于完全依靠政府财政救助的外部救助计划(Klimek et al,2015;Bernard et al,2022)。Klimek et al(2015)进一步补充,对于低失业率和产出水平高的经济体,直接关闭问题金融机构是最优福利的选择;对于高失业率和衰退中的经济体,内部纾困计划是最优福利的选择。具体来说,内部纾困计划更多地依靠私人部门实现问题金融机构的内部资本重组,将损失转嫁给金融机构的债权人或股东承担。在处置过程中,为调整问题金融机构的资本结构,无担保债务持有人的债权可能会被削减,或是转化为股本,部分债权人的利益未能得到合理保护(Zhou et al.,2012)。债权人和股东的权益被用来承担银行风险处置的成本,以避免使用纳税人的资金进行财政救助,这一过程可能会导致投资者对金融体系的信心下降,引发金融市场的不稳定。外部救助计划由政府直接出资救助问题金融机构,在社会各群体之间重新分配财富。不当的处置措施纵容了“大而不倒”的现象,即使经营过程中出现问题,金融机构的股东及债权人的利益也能得到保护,处置成本均由政府出资,这些成本最终都会由纳税人承担(苏洁澈,2022),资金由普通纳税人转移至高收入的金融市场投资者群体,加剧了社会收入不平等的现象。如果处置过程中涉及外国的利益相关者,那么处置过程可能会对本国造成净损失(Harrison et al,2007)。外部救助过程中的处置成本非常高昂,在Honohan和Klingebiel(2003)研究的40次银行危机的样本中,政府出资处置问题金融机构的支出平均占到国家GDP的12.8%,其中发展中国家的比例高达14.3%,且更慷慨的外部救助行为会导致更高的财政成本。Klimek et al(2015)分析了外部救助过程中处置资金的来源问题,认为政府一般会通过征税、发行债券、向其他国家借款等方式筹集处置资金,而这些处置成本最终都将转嫁给普通民众,收入分配差距进一步拉大,尤其是对税基较窄、国内债务市场不发达、主权信用评级较低的经济体而言。

 

在处置过程中,宏观政策的实施也会加剧不平等的现象。首先是居民收入分配差距。宏观政策对居民收入分配差距的影响存在多种渠道。一方面,货币政策的调整可以通过利率、通货膨胀水平、金融资产价格等渠道放大居民收入的不平等。对于利率渠道,对于高收入人群,货币政策的放松提高了金融机构的信贷供给能力,市场利率降低,高收入人群的借贷意愿随之提升,资金进一步向高收入阶层聚集。对于通货膨胀率渠道,与宽松的货币政策相伴而生的高通货膨胀也会对低收入人群造成负面影响。低收入人群通常无法有效地保护自己免受物价上涨的冲击,最终会导致低收入人群的实际收入下降,加剧收入不平等。对于金融资产价格变化渠道,政府注入的流动性部分进入房地产市场和股票市场,推高金融资产价格,而低收入人群的购买能力不足,因此金融资产价格的攀升只推高了国内高收入群体的财产性收入(Datt和Ravallion,1998),居民收入差距进一步扩大。Kumhof et al(2015)表示,居民收入不平等和金融危机之间具有复杂的非线性关系,而货币政策的调整可以通过影响利率水平和信贷条件来改变这种关系。另一方面,政府通过征税和削减支出以维持对金融风险处置的资金支持,通过影响税收分摊和财政支出加剧居民收入的不平等。税率结构的不平等和税收规避机制可能导致富人相对较少地承担纳税责任,而贫困和中产阶级面临高昂的税收负担。最后是政府支出的影响。削减政府支出缩减了对低收入人群的转移支付、公共卫生、教育、养老支出,低收入人群的福利恶化,贫困程度加重,居民贫富差距进一步拉大(Bourguignon和Morrisson,1992)。此外,还会对国家经济发展水平差距造成影响。其一,发达国家和新兴市场国家在风险处置中的权责不对等。在处置银行业危机的过程中,发达国家基于利益内在化和成本外部化的原则制定处置措施,发展中国家自身技术水平不足、对外依附程度高、国际贸易规则话语权有限,被迫承担部分风险的后果和处置的成本(侯铁建和董盈厚,2011)。例如金融危机期间,新兴市场经济体为缓解美联储救市政策给本国经济带来的溢出效应,被迫调整本国宏观政策导向,在维持金融市场稳定和发展本国经济之间做出两难抉择。其二,处置政策的效果会因各国经济结构的不同而产生差异。具备更合理的制度安排、强大的政府能力和高水平的治理能力的国家能够更及时地发现和应对潜在的金融风险,有效地实施相应的风险处置措施,推动本国经济的复苏和增长。根据Aizenman和Hutchison(2012)的研究,金融危机期间,国际储备吸收能力更强的新兴市场国家能够更有效地缓解外汇市场的压力,维护本国经济的稳定。

 


本文来源于《金融学前沿报告(2023)》,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23年12月版,主编张晓晶,副主编张明。
2024年2月27日 1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