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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地举办“金融风险沙龙:风暴中的P2P网贷行业”学术研讨会

  2016年6月30日,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组织召开“金融风险沙龙:风暴中的P2P网贷行业”学术研讨会,并宣布正式成立《中国网络借贷行业研究》课题组,希望通过更加深入的理论研究,展现真实的互联网金融业态,为监管部门提供一些监管素材和建议,充分发挥国家级智库的作用。

  作为课题学术委员会顾问,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副所长胡滨出席会议,并发表“理性看待互联网金融、切莫将P2P妖魔化”的主题演讲。胡滨副所长指出在党中央、国务院先后出台“互联网+”行动方案、大数据发展纲要、鼓励支持“双创”以及进一步深化经济体制改革中都对互联网金融提出了殷切的希望,一度让中国的互联网金融产业带上了夺目的“光环”,这是不客观的。但在一些负面事件的影响和波及下,当下的互联网金融不仅走下了“神坛”,更有被严重“妖魔化”的趋势和现象,这更是不可取的。同时,呼吁媒体及社会各界不要用“有色眼镜”看待互联网金融,应正视互联网金融在发展普惠金融和实现共享经济方面的作用。

  胡滨副所长指出,互联网金融的出现具有里程碑的意义,是中国金融业实现“弯道超车”的机会点。第一,互联网金融的出现,彻底激活了我国金融市场的活力,让更多的主体参与到金融创新中。第二,互联网金融让普通人获得了相对平等的金融参与权和相对合理的金融收益权,促进了普惠金融的发展。第三,互联网金融作为传统金融机构的有益补充,对服务于小微企业和实体经济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第四,互联网金融率先打开了金融业对民间资本放开的“玻璃门”,促进了金融业的对内开放和市场化发展。第五,互联网金融改变了金融服务的生态环境,优化和提升了客户体验感。最后,互联网金融的蓬勃发展更是加速了我国金融监管框架和体系的完善。

  胡滨副所长建议,对待金融创新,金融监管需适当提高容忍度,采取分类监管的原则,避免一刀切。对待以互联网金融为代表的新型金融业态,应该采取更加包容的态度。在有效加强信息披露和防范系统性风险的基础上,监管机构应采取分类监管的原则,避免“一刀切”,避免“一管就死”。同时,呼吁允许互联网金融机构接入央行征信数据库,并通过互联网金融协会搭建全社会共享的民间金融信用数据库。针对当前P2P网贷面临的银行资金托管难问题,胡滨副所长也建议对真正服务于小微、服务于普惠金融的网贷平台,可尝试性的建立政策性资金托管渠道及清算平台,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以杜绝平台跑路和资金占用现象。

  胡滨副所长认为,互联网金融行业在经历了蓬勃发展和监管收紧两个阶段之后,接下来将迎来规范发展的“新常态”。在此过程中,一些优秀的互联网金融平台也将越来越得到投资人和市场的认可。今年,国内知名的互联网金融平台陆金所和蚂蚁金服都先后获得巨额融资。其中,陆金所更是完成了12.16亿美元的融资,创造了一季度全球金融科技最高融资额,这些数字和现象都说明,互联网金融平台仍被市场认同,远非有些人所说的“步入冬天”,而是到了在规范中不断发展壮大的新常态。

  胡滨副所长认为,对于现有互联网金融平台,要分清良莠,区别对待,要保护真正践行普惠金融的互联网金融企业并为其创造良好宽松的政策环境。当前,中国已经开始形成了独具特色的互联网金融平台,这些平台无论从技术上,风险控制上还是经营模式上都处于世界领先位置。一种类型是依托传统银行集团业务优势构建的互联网金融平台,有较强了金融能力,典型代表是陆金所;第二种是依托保险公司,为投资人提供信用保险的P2P平台,像精融汇等;第三种是依托移动互联、云计算等大数据的优势构建的互联网金融平台,比如蚂蚁金服;第四类是专注于某些垂直领域,如专注车贷的P2P。对于这几类的平台,我们无论是在政策上和监管上都需要细心呵护,为其保驾护航。

  面对质疑声,胡滨副所长呼吁互联网金融企业要尽快适应新的市场环境和监管体系,找准自己的市场定位和经营模式,永不忘服务于老百姓和助力普惠金融发展的初心。在新的监管框架下,P2P网贷应根据自身的特点在市场中挖掘各自优势,实现业务模式的转型升级。目前,一些国内知名的大平台已经实现或启动了业务条线的转型,例如,陆金所打造的一站式财富管理平台。而对于一些中小P2P平台,也不应轻言放弃,在日益激烈的竞争环境下,应精准的选择一个适合自己的垂直或细分领域。当然,不管业务如何转型、产品如何创新,互联网金融企业都不应该忘记服务于老百姓和助力普惠金融的初心。




2016年6月30日 2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