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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振涛应邀参加互联网金融投资者教育全国大讲堂

  

       9月24日,由互联网金融新闻中心主办,唐小僧协办,中国企业报、中企资本汇支持的互联网金融投资者教育全国大讲堂在北京举办,本期主题为“洗牌期的互联网金融投资选择”。
  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互联网金融研究中心副秘书长庾力、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副会长李锦、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法与金融研究室副主任尹振涛、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李亚、资邦元达(上海)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孟凡波、京华时报金融周刊主编凌冲出席活动并针对监管趋势及投资选择等为投资者进行分析解读。
  尹振涛认为,业界对网贷监管细则有些误读,实际上监管落地利好行业发展。他表示,网贷平台从“野孩子”到“有人管”,并且明确了监管分工,而备案制的监管理念也是监管方面的一次创新,因为备案制是金融监管领域最低的门槛。
  “监管机构,特别是银监会,已经把网贷当作自己的孩子了,不管你是亲妈还是后妈,你以后要管他了。”尹振涛表示。



以下为尹振涛发言:


  大家下午好!互联网时代,移动互联网,就站在这儿来讲。我想今天跟大家分享的主题是P2P网贷新规的政策意图,因为我们今天下午的主题跟投资者教育有关,可能对网贷方面的投资,也是给大家一些建议。
  在下午的分享之前,我先大概讲一下我今天大致跟大家分享的意图和想法。为什么这么说呢?首先第一,我先介绍一下我的工作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今天这个会场,主办方找的会场是中国科学院,事实上我有时候参加很多活动,大家都分不清,我们的简称是社科院,一般现在说官方的学术机构是中科院、社科院,还有国家科学院等几大学术机构,我是在金融研究所主要做金融方面的研究,我所在的研究室是法与金融研究室,主要是做法律金融、金融监管方面的研究,这两年主要也是围绕着金融风险、金融监管这方面的研究,特别是互联网金融领域,这是给大家介绍一个情况。
  第二个,我是做监管研究的,刚才庾处因为来自于监管机构,给大家讲了。在看问题的时候,想问题的时候,角度还是不一样的。监管机构在看问题的时候考虑的还是对一个行业的发展来说,其实我是替监管机构说话,一会儿我的PPT也会讲到,监管政策出来以后,很多从业人员说,我们不能干了,但我告诉他们,事实上不是这样的。
  今天我给大家讲的也有一些政策解读,也有一些对监管的我个人的看法,但是角度是完全不一样的,会跟大家分享一下。
  我们说政策解读,我这个PPT很简单,就三行字。首先第一个,我写的是“对不起,我们不玩了”,为什么要说这句话呢?因为政策24日出来以后,在25日的时候我发微信朋友圈的时候,我记不住是哪位朋友了,他有一个朋友圈的标题,叫“如何破解监管政策?”我说我要看一看,学习学习,打开以后就是这几个字,跟网贷平台说“对不起,我们不玩了。”这是第一个,当然这真的是一个很大的误解。
  第二个,我写了一个“网贷监管的逻辑(野孩子理论)”,有人也谈到,但是学术的演讲,大家可能不太会谈这个问题,今天我们说可能在座的不一定是在金融领域的同志,可能很多对互联网金融投资感兴趣的朋友,所以我会比较通俗地跟大家讲这个问题,这也是我不是高校老师,高校老师讲问题,特别写文章的时候,要把问题讲得复杂,我们学术机构主要是政策解读,用通俗易懂地话让大家理解这个观点。为什么用“野孩子理论”?去年很多朋友问我,你是研究监管的,你们当时为什么不管?因为我也一直在跟很多监管机构都是很好的朋友,我用了一个当时我们在一起吃饭聊天的时用的一个概念来阐述这个过程,我说举一个例子,可能在路边有一个孩子,这个孩子不知道谁是他的母亲,但是他一直就在外面不管是讨饭吃也好,找一些生存技巧等等,在这儿生存。我们想想互联网金融的创新和发展事实上有很多人用一个词叫“野蛮增长”的时期,其实就是这么一个过程。
  我们说当时不管是互联网金融的创新,其实刚才李老师也谈到了中国最缺的是金融创新,美国次贷危机发生之后,我记得很清楚,我们搞过一个论坛,搞过一个会,当时还是银监会的刘主席和银康主席在会上说了一句话,说很自豪,以前在英国的时候都是学习英格兰银行怎么监管,但是发生次贷危机之后,很多国外机构都到中国来拜访,说我们发生这么多问题,为什么中国没有发生问题?刘主席说是因为我们的监管武装到了牙齿,我们的监管没有缝隙,实际上是因为我们没有创新,我们现在才刚刚开始试点,大家可以关注昨天的新闻,我们当时就没这个东西,我们说现在最多我们得个感冒,美国当时次贷危机的时候得了高血脂,我们连肉都吃不着怎么能有这种病呢,这就是因为我们的创新是不够的。但是大家说野孩子为了生存必然会在各种渠道去找吃的,打工也好,各种方式也好,他获得了自己的生存的空间,当然有一些擦边球,或者在这个过程当中没人管的时候,因为我们说他没有多少的指导,没有人保护他,他要走他自己的路,这也是从2012年、2013年互联网金融快速发展的过程。
  再问大家,监管机构不知道吗?不可能的,监管机构非常专业,他对互联网金融,他对这种业态出现都知道了,他为什么不管?很简单,我们再举一个自己的例子,这个野孩子在路边走的话,我真的很同情他,可能会给他一个馒头吃,但是不会领回家,因为领回家不管他出了什么事情,别人都看着你,他是你的孩子,你要对他承担责任,所以监管机构知道有问题,但是他不会主动去管,机构监管,分业监管等等这种模式造成的,这个就不多说了,这也是监管机构他们知道,但是没法管。其实监管机构在2013年的时候,我当时有几个朋友,当时在创新监管的时候,在讨论话题的时候有过折子,有过一些报道,围绕着互联网金融。但是我们说在座的没有银监会的,银监会领导拍板,这个咱们不能报,如果一报就是我们的事了,以后出了事就得找我们了,我们说在我们这儿备案的,不在我们登记的,我们不能管。
  我们再往下走,大家都讨论一个问题,说监管出了之后,很多我们说这个行业管得太严了,其实在去年的时候,2015年初的时候,也就是十部委的文件没出的时候,我们写过一个要报,往中央报的文件,当时我们认为互联网金融不能只是信息中介,这是当时我们的观点,我们认为应该分类管理,有信息中介,有信用中心,包括小贷转型等等,当时我们的报告是这么写的。但是出了十部委的文件以后,直接把网贷变成信息中介了,因为我们是学者,我们不是从业人员,不是监管机构,我们认为是比较严的,再回到“野孩子理论”,不管说社会也好,中央也好,你领回家了,这就是你的孩子,你领回家的第一件事是什么?给他洗澡,如果他不愿意回来,你还有第二件事,把他绑起来,别出门,别给我惹事,我先教育你一顿,这就是现在的监管思路,把你教育好。但是下一步,从这次24日的文章中我看,这已经跟不管是征求意见也好,其实让大家感觉到,监管机构,特别是银监会,已经把网贷当作自己的孩子了,不管你是亲妈还是后妈,你以后要管他了,再出事是你的了,有个歌怎么唱?有妈的孩子像块宝,其实这是非常非常好的一点。这就是我用比较通俗的故事给大家讲一下大致的逻辑结构。
  下面讲一下满满都是爱,我也会解读政策报告,我会用这个词去贯穿。首先第一我们来看一看,我们先看第一个,普惠金融的定位,这个不多说了,刚才庾处,包括李锦老师都谈到了普惠金融,这个地方我们说前面的十部委的文件当中,去年十部委的文件中,明确地指出要鼓励发展互联网金融平台,来进一步扩展普惠金融的广度、深度。首先地位,他是普惠金融之一。第二段在《暂行办法》当中提到了,也是提到了网贷是普惠金融的一种,这是两点。我们说普惠金融有多么重要呢?一个是去年12月份所发布的普惠金融发展规划,第二是G20峰会所谈到的数字普惠等等这些概念。首先第一,互联网金融明确是在普惠金融之内。二,这个行业必然存在,国家和监管机构绝对不会让它们消亡,因为这是领导人所提出的今后发展的重要方向,并且向全世界宣布这是一个重要的领域,也是我们为之自豪的一个领域,这个行业如果真的下一步大家在转型中碰到很多困难和问题的时候,包括监管机构,包括政府都会一起去想办法,为什么呢?这就是要达到中央领导人的最终的意图和想法。这是我们说的第一个。
  第二个监管机构的职能分工,我们谈到了,关于网贷行业的监管,首先第一明确了银监会的职能,这个其实我不知道大家对这个政策有多少,我们天天看文件的,跟征求意见稿其实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征求意见稿中银监会的职责非常明确,我只是出规划、出意见,我来指导地方金融办去干事,但是出的《暂行办法》明确规定,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仍然有监管的责任。这有点像什么呢?举个例子,这个孩子虽然领进门了,但是银监会原来说我给你找个保姆,这个事是保姆的事,你们去找保姆去,但是现在的政策告诉你,你妈是脱不了干系的。从这个监管规定的制定和征求意见稿中的区别也能体现出来,我们用“满满的都是爱”,你要用母爱。
  备案制的监管理念,首先第一,我们看网贷平台不管是金融机构还是不是金融机构,我一直感觉监管逻辑是有些混乱的,为什么?如果你说它是信息中介,它不是金融机构,就不应该由金融机构的监管部门来负责和管理,当然我们说有特殊的原因,下面有银监会,有地方金融办等等去共同监管,但是它采取了一个监管,我们说监管方面的创新,就是备案制。我们现在看看银监会下面所管理的各种金融机构基本上是很少有备案制管理的,但是我们的网贷平台,互联网金融是采取备案制的,备案制中有一个监管规则说得非常清楚,细的我就不说了,说你拿到了我们说的工商登记之后,你要到金融办去做备案,并且金融办原则上是根本没有权利去不给你备案的,你要明确了几个工作日之后必须给你答复,不会备案的原因是,地方金融办是很难找出这样的理由的,这个门槛基本上是没有的。所以我说备案制是金融监管领域最低的门槛。
  另外一个是负面清单的管理里面,为什么这么说?一说负面清单,不知道大家了不了解,一会儿李律师也会谈到,对法律更清楚,我们原来的监管规则规定你做什么、做什么,只要没提到的你是不能做的,但是互联网金融或者说网贷的监管规则明确告诉你13个点你不能做,剩下做什么看你的,当然13点的约束很多,完全的监管理念不同,但是备案制、包括负面清单,像上海自贸区、温州经改等等这些试验田才提出这个监管理念,这个监管理念也是互联网金融部门给金融企业最大的一个创新空间。
  另外我们再看信息中介的体现,征求意见稿当中有一个规定,这个规定非常有意思,所有的互联网金融企业网贷企业必须在名称中有“网络借贷信息中介”字样,后来我跟一些平台的老板们在聊的时候,他说更新很麻烦,但是现在在最终的《暂行办法》当中取得了这一点,只是要求你在工商登记的经营范围内有金融信息中介这一点,也是我们说的对网贷平台来说非常好的点,这是基本上没有障碍了,在登记注册的时候不存在障碍了。
  另外一个,我们说大家争议最多的就是20万、100万,对企业100万和500万的约束,这个约束首先第一,我们说它是与最高法的,监管规定,我们说对一个行为的约束有法律约束,有部门规章,我们说的监管规定实际上是在法律法规之下的一个约束,目前来说围绕着网贷平台在法律中的衔接,其实存在很大的问题,为什么有一个20万和100万呢?事实上与非法集资的约定是有一个匹配的,我们说非法集资的入刑规则当中写的就是20万和100万的限额。如果你是非法集资不管是10万、20万等等,都是非法集资,只是到了一个额度和限定的时候,要追究你的刑事责任,而对网贷平台有了这么一个规定之后,其实是告诉大家,给你创新了一定的空间,你只要按照规定来做,你就不会是非法集资的嫌疑了,这就是我们说,第一与上位法的结合,第二是对网贷平台从法律规定上、从监管规则上给你的很好的保护。这是我们说的另外一点。
  还有一个,对出借人、借款人的约束和规定,今天是投资者教育,其实大家大多可能是出借人,当然有借款人,借款人的规定,这个不多说了,不能虚假,不能骗贷等等规定和约束很多。但是投资人同样对你有很多的规定,因为网贷平台不承担风险了,你要有承担风险的能力,你要在投资每一笔钱的时候对这笔投资承担所有的责任,你需要去要做到你应该做到的,这有规定,增加了两条规定。首先第一你必须要具备风险意识,风险识别的能力,还有投资者非保本金融产品的经历和能力,加强投资者教育等等是非常重要的。我们说对投资人有了几条约束,这是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讲,除了规定平台以外,对网贷平台你所承担的责任进行了一定的弱化。
  从另一个角度,当然我也认为对互联网金融的确是需要一定的管理和监管的,但是监管的方式方法是什么,为什么从政策,这几年的政策演变过程给大家讲一下我的逻辑和我对政策的理解。我们说有了“妈”了,平台我觉得真的是一个重大的利好,跟几位老师的观点是一样的。对投资者来说,我觉得选择一个好的平台,选择一个适合你的平台,因为各个平台有各个平台不同的特点和特色,适合你,选择你在这个平台上又适合你的期限也好,你的风险特征也好,你所喜欢的投资项目,我觉得是非常重要的。


2016年9月26日 0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