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基地承办“互联网金融:大变局与新征程”暨《中国网络借贷行业研究》 发布会


       12月22日,由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主办,金融法律与金融监管研究基地承办的“互联网金融:大变局与新征程”暨《中国网络借贷行业研究》发布会在京举行。
       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理事长李扬、新华社财经财经传媒集团董事长兼总裁葛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副所长陈道富、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副所长胡滨、陆金所副总经理兼首席风险执行官杨峻、中国互联网创新研究院副院长邓建鹏、深圳钱诚互联网金融研究院理事长胡尔义、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法与金融室副主任尹振涛、日本野村综合研究所资深高级顾问李智慧等专家、学者就中国互联网金融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研讨。此外,在本次论坛上,国家金融与发展研究室网络借贷行业最新研究成果——《中国网络借贷行业研究》一书正式对外发布。
       胡滨认为,目前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本质是消化存量,是监管主体展开针对性的整顿评价。从目前形势看,专项整治需要解决的问题主要有四点,即现有监管分业监管体制与金融混业经营格局错配问题;现有法律、监管规则的制定滞后于金融科技的快速发展问题;金融创新与风险控制的协调问题;缺乏系统性的长效监管机制。
       胡滨指出,互联网金融应该加强自律监管,并将其作为监管体系的有益补充。由于互联网金融具有特殊性,自律监管缺乏实质性举措。换言之,自律监管不能代替行政监管,行政监管体系仍还是主导。胡滨还表示,互联网金融除了加强自律监管外,还要引入“监管沙盒”,通过包容性监管理念使监管由被动响应向主动引导转变,即金融监管部门需在其金融创新中心设立旨在为金融机构、金融创新提供一个“安全空间”的一整套新型监管机制。
       《中国网络借贷行业研究》课题组,就网络借贷行业的基础理论、模式发展、风险特征、法律问题及监管政策等问题进行研究。据尹振涛介绍,《中国网络借贷行业研究》主要分为四个部分,分别是总报告,行业制度与发展研究、行业监管与法律问题、行业创新与案例研究。主要涉及四个观点:一是,对待互联网金融,不应该用有色的眼镜去看待,而应该更加的客观、公正的看待。二是,互联网金融的监管,不应该也不宜走传统监管的老路。即要打破分业监管,机构监管的模式,更多地强调行为监管,强调监管的部门协调和中央地方协调,找好风险防范与业务创新的平衡点。三是,对待互联网金融监管,最核心的应该强调金融消费者保护,主要的监管手段更应该是重视事前的预警预防和提示、事中的监测信息披露,以及事后风险处置机制法律惩戒等,实现全流程的管控。四是,目前互联网金融政策的不断加强和出台,是互联网金融从野蛮式发展向合规发展的正常轨迹,并不是互联网金融衰退的开始,也不是中国互联网金融行业发展的终点。


 



2016年12月24日 11:46